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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点击:次 发布:2004-10-22 10:11:00 作者:学团工作网站记者部
 


曲阜师范大学2002年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团省委《2002年度山东省高校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和我校学团工作安排,2002年团委继续对各院系团的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
   2002年我校共青团工作将主题教育活动、纪念建团八十周年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体系构建、团的组织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

 考核标准
1、主题教育活动(40分)
(1)根据学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统一安排,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和比赛(5分)。
(2)以学校主题教育活动为中心设计并开展若干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活动(5分)。
(3)以庆祝党的十六大召开为契机,组织多种形式的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和成果展示工作(5分)。
(4)以建团80周年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学团章、知团史、永远跟党走”教育活动(20分)。
(5)积极组织学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并形成具体落实方案(5分)。
2、科技创新活动(30分)
(1)成立科技部或其他科技学术社团,指导并帮助学生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活动,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5分)。
(2)完善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奖励机制,建立系级科技奖励基金(5分)。
(3)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5分)。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电脑网络大赛(5分)。
(5)积极备战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5分)。
(6)积极组织参加和开展读书成才、创新教育等校园文化活动(5分)。
3、社会实践活动(35分)
(1)建立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计划,争取专款(5分)。
(2)组织统一的社会实践队伍,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并取得成效(5分)。
(3)建立一个或多个长期合作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经常性地开展工作(5分)。
(4)及时、准确报送活动简报、图片、总结等材料(5分)。
(5)建立和规范社区援助服务中心(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活动档案齐全(5分)。
(6)加强文明责任区建设,活动经常,效果显著(5分)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5分)。
4、服务体系构建(30分)
   本着“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学生干部选举、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5分)。 
   公示制(5分)。
(2)做好贫困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贫因生的扶助和教育。为贫困生争取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维护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合法权益(5分)。
(3)建立本院系大学生成才奖励基金或济困助学基金,并开展奖励及资助活动(5分)。
(4)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5分)。
(5)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重视并积极疏导当前青年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5分)。
(6)积极配合团委、学工部做好《学团网站》建设的相关工作,加强网络教育,开展网上活动(5分)。
5、团的组织建设(20分)
(1)定期开展基层团干部培训活动,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业余团校(5分)。
(2)团总支、团支部及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档案齐全(5分)。
(3)健全落实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团员教育评议工作(5分)。
(4)团总支、团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议情况和记录及时上报团委(5分)。
6、其它方面工作(15分)
(1)及时上报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国家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随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5分)。
(2)加强对系学生会工作的指导,学生会按时换届,工作卓有成效(5分)。
(3)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5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常项工作+奖惩的原则,采取否决制与积分制相结合的办法。
1、本考核细则将在网上发布,各院系团员青年对所在团总支工作意见可直接或通过学团网站书记信箱向团委反映,团委将及时给予解答。对在评选评优、学生干部选拔、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就业指导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的团总支,经团委调查情况属实者,将取消该团总支参加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总支的评选资格。
2、常项工作部分
   团委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各团总支的工作进行累计排名。
3、奖惩部分
(1)为鼓励在工作中创新,各团总支创造性地开展的工作或活动,每一项加3分。每系最多可报3项,由校团委认定(参照院系特色学生工作评定条件)。
(2),在“挑战杯”系列活动中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中,获团中央奖项的按奖次各加10、8、6分,获团省委奖项的按奖次各加5、4、3分,获校级奖励的,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在其他校级以上各项学生比赛活动中,每获奖一项,根据奖次加1-5分,优秀组织单位加5分)。
(3)为鼓励宣传团的工作,凡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及其他中央(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或播出一篇反映共青团工作的稿件加5—10分;凡是在《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山东电视台及其他省级新闻媒体上每发表一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或通讯加3—5分。凡在校报、《学团工作》上发表一篇稿件加1-3分(以上均含一稿多投),以上均以稿件发表的报刊索引及稿件复制件或证明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
(4)为加强团的信息调研工作,规定:信息凡被《中国共青团》、《团情快讯》采用的每一条加2分;凡是被《山东共青团》、《山东学生工作》、《山东共青团要讯》采用的每一条加1分;创办院系团办刊物、杂志每期加1分,报纸每期加0.5分;对于重大情况不上报者酌情扣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5)校团委要求上报的有关报告、材料,能及时上报的团总支,每次加2分;团委组织的团总支书记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按时参加的每次加1分。
(6)每承办一项团委交办的全校性活动,每项(次)加3-5分。
(7)其他特殊情况如需加分,由团委、学工部研究决定。
    考评结果的认定与先进的表彰
各团总支的工作按以上程序累计加分后,团委、学工部由高到低确定“红旗团总支”、“先进团总支”若干个。各院系在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毕业分配、校风校纪等方面情况作为评选“红旗团总支”和“先进团总支”的重要参考指标。
各团总支要切实做好各项考核指标的立项落实工作,通过考核,保证全校团的工作目标的实现,使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02年12月5日前,各团总支要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考核自查分数统计表和各项得分证明材料)报送团委。

                     2002年3月5日

 
责任编辑:小神龙 来源:学团工作网站记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