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网站>>规章制度
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点击:次 发布:2004-10-22 10:24:00 作者:学团工作网站记者部
 


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根据团章规定,加入共青团组织,必须按期缴纳团费。这不仅是团员在经济上对团组织的支持,而且还是团员和团组织联系的一种必要的形式,是一个团员应有的组织观念。团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将作为自行脱团处理。 二.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三.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按照工资比例缴纳团费。工资收入每月400元以下者,缴纳工资额的0.5%;工资收入每月在400元以上者,缴纳工资额的1%。 不带薪学习的团员,每月缴纳团费叁角。 无力缴纳团费的团员,经团支部委员会批准,可免缴团费。 四.员必须每月向团支部组织委员交纳一次团费,并由团小组长或组织委员填写好团员证附有的团费收缴卡 (每年更换一次)。团支部收齐团费后及时上交院系团总支,同时作好登记汇报工作。各院系团总支收齐单位本月的团费后,要作好统计和立帐工作。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上交校团委。各院系团总支可留成50%。 五.各院系团总支留成的团费由院系团总支书记管理,只准用于本单位团的活动和团的基本建设,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准私人挪用。开支情况必须设立帐本,以便检查。要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



 
责任编辑:小神龙 来源:学团工作网站记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