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推优”工作典型案例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省委企业团工委:
近年来,我省各级团组织在“推优”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各地都总结提炼出许多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加大团建创新的工作力度,总结推广我省各个领域“推优”工作的典型经验,为各地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交流提高的平台,推动共青团“凝聚力工程”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团省委准备在近期内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推优”工作的成果和经验进行集中汇总、展示。要求各单位深入、系统总结本单位“推优”工作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
上报时间截止到5月25日。
二、上报数量。
有关高校上报1个典型案例。其他每个市级单位上报2个典型案例,其中市或县级团委的1个,县级以下基层单位的1个。
三、内容格式。
上报的典型案例要突出本单位的特点,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不要面面俱到;不要写成工作汇报,要在总结具体做法和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深层次的理论依据,突出创新性和实效性,从本地本单位的实践探索中提炼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典型事例和基本经验,确保上报材料在全省范围内有可借鉴学习的价值。
上报材料仿照典型案例的格式要求,内容包括:主标题(二号标宋)、副标题(三号楷体)、提要(三号楷体)、关键词(三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点评(三号楷体)以及作者等;提要在200字左右;点评是材料的点睛之笔,要从理论上使材料得到升华和提高;全文掌握在3000至5000字之间(不低于3000字);使用WORD排版,A4纸打印。
四、报送要求。
各单位通过邮寄或电子信箱上报。邮寄时,要求寄送A4纸打印稿三份,附带软盘,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号,团省委组织部,邮编:250002,联系人:李圣安、金海明。
这次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是推进共青团“凝聚力工程”的具体举措,是检验各地开展共青团“凝聚力工程”成果的重要方面,团省委将把各单位上报典型案例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以适当形式向各单位通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按时完成。
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
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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