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一、实行例会制度旨在加强学生会各部委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学生会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一晚,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秘书处负责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学生会正部级以上成员必须参加例会,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处副秘书长、信息部副部长列席会议。
四、各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若无故迟到累计达三次,作缺席一次处理;若无故缺席三次,按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开会前须向主席团有关负责人请假。
五、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省学联、校党委和校团委及其他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精神和指示,学习有关文件;
2、各部门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并计划下周的工作事项;
3、安排各项工作活动,并就当前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六、例会制度适用于各院系学生会、各社团。
200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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